一、什麼時候公布?月營收與財報的期限
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,已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要定期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以下資訊:
| 資料 | 期限 | 一般公司約在 |
|---|---|---|
| 上月營運情形(月營收) | 每月 10 日以前 | 每月 10 日前 |
| 第一季財報 | 季度終了後 45 日內,經會計師核閱 | 5 月 15 日前 |
| 第二季財報 | 季度終了後 45 日內,經會計師核閱 | 8 月 14 日前 |
| 第三季財報 | 季度終了後 45 日內,經會計師核閱 | 11 月 14 日前 |
| 年度財報 | 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內,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| 3 月 31 日前 |
有幾個例外要知道:
- 大型公司比較早: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,自 111 會計年度起,年度財報不得超過年度終了後 75 日,大約是 3 月中旬。
- 金融業與外國公司另有規定:金融控股公司、銀行、保險等金融業,以及第一上市(櫃)的外國公司,部分期限與一般公司不同。例如證交所公告 114 年第 3 季財報期限時,一般上市公司是 11 月 14 日,金融控股公司則是 11 月 29 日,因適逢週六順延到 12 月 1 日。
- 月營收的延長:遇到連續假期等情形,主管機關可以公告延長月營收的申報期限;保險業在作業不及時,也可以延到每月 15 日前。
期限是「最晚」的日子,很多公司會提早公布。實際適用的期限,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二、去哪裡查:公開資訊觀測站
公開資訊觀測站(mops.twse.com.tw)是證交所設立的資訊申報與查詢平台。依證交所的說明,主要入口如下:
- 每月營收:主選單「營運概況」→「每月營收」,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;查歷史資料時,年度要填民國年。
- 財務報告:「財務報表」下的財務報告,可查簡明資產負債表與綜合損益表;完整的財報電子書可在「單一公司」→「電子文件下載」取得。
三、月營收:年增率與月增率
月增率(MoM)=(本月營收 − 上月營收)÷ 上月營收 × 100%
年增率拿去年同一個月比較,可以排除大部分的季節性;月增率則容易受工作天數、農曆年、旺季淡季影響。例如 2 月天數少又常遇到春節,月增率出現負數不一定代表生意變差。所以看月營收時,年增率通常比月增率更有參考價值,也可以把連續幾個月的數字放在一起看。
四、損益表的三率
綜合損益表從營業收入一路往下扣,常見的結構是:
營業毛利 − 營業費用 = 營業利益
營業利益 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= 稅前淨利
稅前淨利 − 所得稅 = 稅後淨利
把這三層利潤分別除以營業收入,就是常說的「三率」:
營業利益率 = 營業利益 ÷ 營業收入 × 100%
稅後淨利率 = 稅後淨利 ÷ 營業收入 × 100%
毛利率反映產品本身賺多少,營業利益率再扣掉管銷與研發費用,看的是本業;稅後淨利率則包含業外收支與稅。三率要和同一家公司過去的數字或同產業比較才有意義,不同產業的毛利率本來就差很多。
補充:金管會已修正財報編製準則以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,相關條文自 117 會計年度起施行,屆時損益表的分類與項目名稱會有調整,看財報時以當期格式為準。
五、EPS(每股盈餘)
EPS 是「每一股分到多少獲利」,財報上會直接列出基本與稀釋每股盈餘,計算方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3 號。分母用「加權平均」股數,是因為期間內股數可能因增資、減資而變動。季報上通常同時有單季與年初至今累計的數字,比較時要確認看的是哪一個。
六、本益比(PE)
證交所公布的個股本益比,就是用收盤價除以近滿四季財報的每股參考稅後純益;EPS 為零或負數時不計算本益比。這個數字的意思是「以目前股價,相當於過去一年每股獲利的幾倍」。它用的是已公告的過去數字,不是即時資訊,也不代表未來的獲利。
七、完整算例(假設數字)
以下是虛構的「甲公司」,數字只為示範計算:
9 月年增率 =(10.5 − 8.4)÷ 8.4 = 25%
9 月月增率 =(10.5 − 10)÷ 10 = 5%
第三季營收 = 9.5 + 10 + 10.5 = 30 億
| 第三季損益(單季) | 金額 | 佔營收 |
|---|---|---|
| 營業收入 | 30 億 | 100% |
| 營業成本 | 21 億 | 70% |
| 營業毛利 | 9 億 | 毛利率 30% |
| 營業費用 | 4.5 億 | 15% |
| 營業利益 | 4.5 億 | 營業利益率 15% |
|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(含處分土地利益 1.2 億) | +1.5 億 | 5% |
| 稅前淨利 | 6 億 | 20% |
| 所得稅(假設稅率 20%) | 1.2 億 | 4% |
| 稅後淨利 | 4.8 億 | 稅後淨利率 16% |
第三季 EPS = 4.8 億 ÷ 2 億股 = 2.4 元
近四季 EPS:去年第四季 1.6 + 第一季 1.8 + 第二季 2.0 + 第三季 2.4 = 7.8 元
假設股價 117 元,本益比 = 117 ÷ 7.8 = 15 倍
注意稅後淨利率(16%)比營業利益率(15%)還高,原因是業外有一筆 1.2 億的處分土地利益。把這筆一次性收益拿掉(為了簡化,仍以 20% 稅率估算):
第三季 EPS = 3.84 ÷ 2 = 1.92 元
近四季 EPS = 1.6 + 1.8 + 2.0 + 1.92 = 7.32 元
同樣股價 117 元,本益比 = 117 ÷ 7.32 ≈ 16.0 倍
同一家公司、同一個股價,只因為一筆不會每季出現的收益,EPS 與本益比就有明顯差距。這也是為什麼看財報不能只看最後一行。
八、常見的四個陷阱
- 季節性:很多產業有淡旺季,拿旺季和淡季的月份直接比,月增率會大起大落。比較時優先看年增率,或拿同一季比同一季。
- 一次性業外收益:處分土地、廠房或投資的利益,可能讓某一季 EPS 特別高,但不會每季重複。看 EPS 時,順便看營業利益和業外收支各佔多少。
- 月營收不等於獲利:月營收只告訴你賣了多少,不知道成本和費用。營收成長、毛利率卻下滑的情形並不少見,獲利要等季報才看得到。證券交易法要求季報經會計師核閱、年報經會計師查核,月營收則沒有這項要求。
- 過去不代表未來:財報與本益比都是已經發生的數字。本益比高低本身不代表貴或便宜,不同產業、不同成長階段的公司,本益比可以差很多。
想了解股利怎麼發、殖利率怎麼算,可以接著看〈除權息是什麼?〉。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: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: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、臺灣證券交易所:上市公司 114 年第 3 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及注意事項、臺灣證券交易所宅在家學習網:公開資訊觀測站是什麼?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: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、臺灣證券交易所:個股日本益比、殖利率及股價淨值比、公開資訊觀測站(查證日期 2026-10-25)
本文為一般性教學內容,不針對任何特定股票或期貨合約提供分析意見或交易建議。文中數字皆為示範,不代表任何策略的實際績效;實際費率、稅率與交易規則以主管機關、交易所及券商公告為準。